全校退休教职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函》(人设养司函[2019]15号)文件精神,经省财政厅预算审核及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审批,现将我校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事宜说明如下:
一、调整范围、调整时间和兑现时间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工资人员仅为退休教职工。在职及离休教职工不在本次调整之列,该部分人员工资调整时间及办法需等上级部门下一步通知。
(二)调整时间
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我校已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教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和住房补贴。
(三)兑现时间
此次调整后的统筹内及统筹内补发部分已于2019年7月26日打入退休教职工账户(补发七个月),统筹外及统筹外补发部分(补发八个月)已于7月19日打入退休教职工账户。执行新标准时间为:统筹内2019年8月,统筹外2019年9月。
二、调整办法
按照黑人社发[2019]19号文件规定,依据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及倾斜调整的原则调整退休教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并按基本养老金增资的13%调整住房补贴。
人事处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