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建教师公寓房款结算及入户相关费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2-22   浏览次数:199

依据测量公司测量数据,现就核算后的房款及入户收取的热费、燃气入户安装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等有关费用予以公布。房款仍按《哈尔滨理工大学新建教师公寓分配方案》第四条“住房面积标准及价格”中的个人住房面积标准和价格计算。相关费用明细及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3

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物业公司在办理入户手续时现场收取。具体为:物业费1.6/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按一年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5/平方米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电梯费按哈尔滨市普通住宅电梯收费指导价收取;预存电费200元。物业费、电梯费收取起始时间为20161230日。

另外,自来水公司现场收取预存水费200元。

注:由于物业管理等费用只能现场以现金方式收取,请准备足额现金办理物业入户手续。

附件:1.房款结算及入户收取的相关费用明细

     2.新建教师公寓办理入户需交纳有关费用的说明

     3.房款计算明细表

(以上附件详见校园网通知)

                      教师公寓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61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