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教职工个人信息情况公示(第三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6-02   浏览次数:31

目前,申请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教职工个人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纸质版公示地点:西区一号楼大厅、东区主楼、南区一号楼阳光大厅、北区老干部活动室。

   

附件:申请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教职工个人信息情况公示(第三榜)

 

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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