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101、102、103栋住户:
借助市政府2014年初集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难得机遇,使我校东区101、102、103栋住宅办理产权证成为可能,学校对此非常重视,校长办公会研究了有关事项,并成立了由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工作组。经专项工作组一年多来与联建方、税务局、市房产住宅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和材料准备,产权证办理前期工作基本就绪,通过了市房产住宅局的初审。学校将配合市房产住宅局分期分批为教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办理机会难得,我们将努力为大家服务,也希望住户们积极配合,共同把好事办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大家详细了解通知要求并相互转告。
一、补交费用
1、现金交款:
携带原交款票据(入户时的交款票据)到学校计财处补交房款,交原房款发票领取“产权证办理手续档案领取凭证”。校内职工(分配住房)按全额补齐房款和楼层差价(交款明细表详见校内办公系统);
2、银行转账:
开户行:建行工大支行
户名: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建
账号:23001865251050003544
转账后将交款凭证(小票)和原房款发票按交款时间、地点交到学校计财处,交原房款发票领取“产权证办理手续档案领取凭证”。
3、回迁户携带原房款发票到计财处领取“产权证办理手续档案领取凭证”。
4、交款时间:2015年6月30日至7月3日。(周二至周五)
上午:9:00时——12:00时;
下午:13:00时——15:00时;
5、交款地点:西区新主楼计财处0317室。
咨询电话:86390889 86390884
二、办证程序
1、办证启动时间为2015年9月1日,学校房产部门将按交费先后顺序分批次公布办证人员名单并发放办理产权证所需档案材料(完税发票、购房合同等材料),届时请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产权证办理手续档案领取凭证到学校房产部门领取档案材料,同时房产部门对办证住户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2、房主本人携带档案(由校房产科审核后发放,发放时间与办证时间同步)、本人身份证、户口等3项佐证材料到香坊产权交易所办理房屋产权证(地址:香坊区民生路 101号,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 。 联系电话:82647126)。
3、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工本费等杂费由房主承担。
三、相关说明
1、101、102、103栋住宅属经济适用房,房屋价格和楼层差价按照2014年 4月23日第437次校长办公会有关规定及2005年分房条例和细则执行。
2、按相关规定,已交回旧房(有产权证的)尚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的,需先办理旧房更名后,方可办理现住房产权证。更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3、住户需先结清物业费、包烧费等相关费用。
哈尔滨理工大学
后勤管理处
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