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现场分房选房工作定于2016年6月6日(周一)8:30进行,地点在西区1号楼二楼报告厅(0220室)。
收缴房款工作于6月7日(周二)--8日(周三)进行,地点在西区教学主楼E0317室(计划财务处)。同时,现场面签贷款资料(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持贷款资料同时到场面签),地点在西区教学主楼E0304室。具体详见附件《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交款日程安排及流程》。
根据《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分配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分房选房按照申请者积分顺序依次选房。
一、选房者应本人到场,仅限一人陪同选房,三次唱名不到者视为放弃选房。选房时间限定为3分钟。
二、选房者本人应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原件、学校分配的现住房房产证(涉及退还动迁补偿款、原化校购房补助款、包烧费等费用的职工须持相应收据原件);双职工如共同申请一套住房,双方还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三、确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教职工,可由被委托人携带事先办理的委托书以及选房者本人应携带的全部材料现场选房。
四、放弃选房者须由本人到资格审核席办理放弃选房手续,或由部门联络员确认后协助办理放弃选房手续。
五、选房者选定房源后,须在“房源平面图”、“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变更,并签署《新建教师公寓分配选房承诺书》。
六、选定房源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选房缴款凭证》到计划财务处交齐房款,同时办理退还有关款项等相关手续,逾期按自动放弃所选住房处理,5000元报名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七、相关工作人员及申报新房的教职工,在分房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附件:1.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情况
2.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平面分布图
3.新建教师公寓户型位置图
4.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交款日程安排及流程
5.新建教师公寓剩余房源选房委托书
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工作组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