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工作进度,学校决定于2014年12月30日开始办理退还报名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费按银行贷款利率6.15%计算利息,计息结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按学校规定,已交报名费且未选房或放弃选房的教职工,于2014年12月30日、31日、2015年1月4日、5日8:30-11:30,13:40-15:30时前往计划财务处(主楼E0317)1号窗口、2号窗口、3号窗口办理退款登记手续。
三、办理退款的教职工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费收据原件、学校代发工资存折(复印件)账号。
四、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经交款人单位的负责人征得交款人本人同意,并在报名费收据原件上签署明确意见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五、学校将于数据统计完成后3日内将报名费及相应利息转账到退款教职工提供的工资存折账号中。
咨询电话:86390199 86390680
哈尔滨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