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款时间、地点:
收款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00至3:30时,逾期不予办理。
收款地点:交全款到主楼E0317室1号窗口(开票)、2号窗口(收款)、3号窗口(开票)、4号窗口(收款)办理。
交首付(在招行贷款)到主楼E0319室办理。
二、交款方式:教职工选定房源后,须凭《选房缴款凭证》(一式三联)到计划财务处交齐房款。交款可选择如下三种方式:银行转账、到计划财务处刷银行卡(POS机)、到计划财务处指定窗口交现金。
1、不贷款的教职工,交款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建 开户行:建行工大支行
帐号:23001865251050003544
2、在招行贷款的教职工,交首付款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建 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学府支行 账号:451902061510202
三、交款时需提供的资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费收据原件、集资款收据原件、预收房款收据原件。
3、通过银行转账的需提供加盖银行章的“存款回单”。
四、相关说明
1、集资款用于充抵房款的利息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4日,“利息计算表”粘贴于主楼E区0317房间外,同时在校园网“校内办公”进行公示,便于大家计算应交房款额度。
2、双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选到住房,必须有一份报名费充抵房款,不再作为报名费退款处理。没有分到新建住房的已交报名费的教职工,报名费利息计算与支付按原方案执行。
3、本次选定房源的教职工须在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15:30时前交齐房款。在招行贷款的选定房源者须在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15:30时前交齐首付款,并于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15:30时前签订招行贷款合同。首付额度与贷款额度之和为《选房缴款凭证》中的房款总额。
4、需要在招行贷款的购房人,首先确定首付款额度与贷款额度,然后到计划财务处(E0319)交齐首付款,由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持相关资料同时到E0303与招商银行面签贷款合同。
5、集资款及其利息、报名费、预收房款可充抵房款或首付款。选定房源的教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具体信息核算出应补缴的房款额度。
附件一: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其他批次交款流程图
附件二: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其他批次收款人员安排
附件三: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其他批次贷款日程安排
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工作组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