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示内容为全体优先批次分房对象的积分排序(附件1)和各申报面积标准的积分排序(第三榜)(附件2),纸质版公示地点:西区1号楼大厅、东区主楼、南区1号楼阳光大厅、北区老干部活动室。
1、本榜公示后不得更改,并将作为选房顺序的依据。
2、为保证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工作的公平公正,如发现本次公示内容有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时间:2014年12月9日(周二)的正常工作时间;地点:西区新主楼E2013,举报电话:86390112。
注:分房日程安排详见通知《新建教师公寓分配优先批次分房选房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规则》。
附件1:新建教师公寓分配申报信息情况统计
附件2:优先批次分房对象积分排序总表
附件3:优先批次分房对象各申报面积标准积分排序
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工作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