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款时间、地点:2014年12月15日至1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00至3:30时,依据选房日期分批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收款日程及地点:
| 事 项 | 交全款 | (在招行贷款者)交首付 | |
| 地 点 | E区0317室 | E区0319室 | |
| 窗口 | 开票 | 1、3、5、7、9 | |
| 收款 | 2、4、6、8、10 | ||
| 收款顺序 | 15日 | 10-13日选房人员 | 10-13日选房人员 |
| 16日 | 11-14日选房人员 | 11-14日选房人员 | |
| 17日 | 12-15日选房人员 | 12-15日选房人员 | |
| 18日 | 13-16日选房人员 | 13-16日选房人员 | |
为方便有特殊情况的教职工,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至3:30时,在E区0317室、E区0319室开设临时收费窗口,分别办理交全款、交首付业务。
二、交款方式:教职工选定房源后,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凭《选房缴款凭证》(一式三联)到计划财务处交齐房款。交款可选择如下三种方式:银行转账、到计划财务处刷银行卡(POS机)、到计划财务处指定窗口交现金。建议教职工在测算清楚交款额度后、尽可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款。 教职工选定房源后,根据是否申请银行贷款,选择银行账号转入款项:
1、不贷款的教职工,交款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建 开户行:建行工大支行
帐号:23001865251050003544
2、在招行贷款的教职工,交首付款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建 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学府支行 账号:451902061510202
三、交款时需提供的资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费收据原件、集资款收据原件、预收房款收据原件。
3、通过银行转账的需提供加盖银行章的“存款回单”。
4、交旧房要新房的需提供旧房交款收据原件,并由房产科签字确认,用于充抵房款。
四、相关说明
1、集资款用于充抵房款的利息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4日,“利息计算表”粘贴于主楼E区0317房间外,同时在校园网“校内办公”进行公示,便于大家计算应交房款额度。
2、双职工夫妻双方有一方选到住房,必须有一份报名费充抵房款,不再作为报名费退款处理。没有分到新建住房的已交报名费的教职工,报名费利息计算与支付按原方案执行。
3、本次选定房源的教职工须在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前交齐房款。在招行贷款的选定房源者须在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前交齐首付款,并于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前签订招行贷款合同。首付额度与贷款额度之和为《选房缴款凭证》中的房款总额。
4、需要在招行贷款的购房人,首先确定首付款额度与贷款额度,然后到计划财务处(E0319)交齐首付款,由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担保人持相关资料同时到E0303与招商银行面签贷款合同。
5、集资款及其利息、报名费、预收房款、(交旧房要新房者)旧房款可充抵房款或首付款。选定房源的教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具体信息核算出应补缴的房款额度。
附件一:新建教师公寓分配优先批次交款流程图
附件二:新建教师公寓分配优先批次收房款人员安排
附件三:新建教师公寓分配优先批次贷款日程安排
新建教师公寓分配工作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