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我校201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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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关于申报2014年省直医疗、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学校决定:从2014年4月起,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的计算 2014年学校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比例仍为职工月工资总额的7.5%和2%。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在职工月工资的税前提取,由学校统一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如下: 学校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 [2013年12月应发工资*12个月+年终一次性奖金]*7.5% 在职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 [2013年12月应发工资*12个月+年终一次性奖金]*2%。 职工月工资总额(退休金)以统发工资项目为标准进行统计。 二、离休人员的医疗统筹 2014年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的标准及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与2013年相同。 三、大额扣款 根据省医保局规定,2014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缴纳标准仍为每人每月6.00元。其中学校为职工每人每月缴纳3.00元,职工本人每月缴纳3.00元。2014年度职工大额补助费已由学校一次性向省社保局缴纳。其中职工个人负担缴纳部分36元/年,在2014年3月份统发工资中税前一次性扣缴。
工勤与社保管理中心 201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