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上课。3月31日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4月4日(星期三、“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正常上班。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师生外出应注意旅行安全,并同各自所在单位保持联络畅通。
学校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