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12-20浏览:71

学校各部门: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将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1月9日 (星期一)放假,2月25日(星期六)、2月26日(星期日)返校注册,2月27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2.教师、教辅、干部:1月7日(星期六)、1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1月9日(星期一)至2月22日(星期三)放假,2月23日(星期四)上班。
    注明:因1月7日~8日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西区一号教学楼作为考场封楼,在此办公的单位请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3.工人:1月7日(星期六)、1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1月16日(星期一)至2月15日(星期三)放假,2月16日(星期四)上班。
    4.学校通勤车自1月9日至2月22日间停发,2月23日起照常运行。
    二、有关工作
    1.各学院假前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生离校和返校的管理,严肃纪律,确保秩序井然。对放假期间留校不回家的学生要由学院登记造册,上报学生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并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3.节约办、后勤集团、学生处及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集中居住工作。
    4.学生处、团委、后勤集团和各学院等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娱乐活动,搞好伙食供应,注意饮食卫生。
    5.各单位寒假前要进行一次安全、保卫、保密、防火等安全工作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各要害部门要加锁加封。
    6.有关部门要在寒假期间认真做好房产、桌椅的维修及配备工作,保证开学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
    7.后勤集团要确保假期水、电、暖的正常运转,指派专人负责校区和家属区的维修工作,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8.保卫处要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案件、灾害事故的发生。
    9.假期有生产任务的单位,尽量采取串休解决,确需加班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10.校内有车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管理,驾驶员要遵章守法、安全行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假期组织社会实践及教工、学生外出游玩的单位,要有组织地进行,指派专人负责出行安全事宜,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12.寒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值班人员处理日常工作。学校总值班、各部门值班人员及教学楼、宿舍等部位的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如发生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13.明德物业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做好寒假期间相关工作。
    请各部门于1月6日(星期五)前将值班表报送学校办公室(西区新教学主楼E1717房间)和保卫处。
    学校假期值班电话:
    总 值 班:86390080
    保 卫 处:86390110
    后勤集团:86390900  86390908

 

                                          学校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